企业所得税,降了!小微企业税负将低至2.5%,又可以少交税了!

企业所得税又要降了!即日起,这是最新最全税率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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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微企业重大利好

税负或将低至2.5%!

政府工作报告说了这项重大优惠!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减半征收所得税。

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:

如果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话,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将低至2.5%,这对小微企业又是一项重大利好!

此外,报告中还说,将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%政策,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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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最新税率表

赶快收藏!

企业所得税税率还不清楚?别急我们总结了一张表,来看一下:

具体规定我们带大家一一梳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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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%税率

02

20%税率

1、非居民企业:

2、小型微利企业:

03

15%税率

1、国际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

2、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

3、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

4、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

5、从事污染防治的大三方企业

6、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区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企业

04

10%税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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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

今天起,这36种情形统统减免!

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按照减免方分为四大类,税额式减免、税基式减免、税率减免以及其他特殊的减免政策,我们具体来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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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额式减免优惠

1、免征情形(6种)

2、减半征收(3种)

3、三免三减半(3种)

4、投资抵免税额(1种)

5、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(3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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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基式减免优惠

1、减计收入(5种)

2、加计扣除(2种)

注意: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,2020年12月31日截止了!根据刚刚政府报告的最新消息,将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%政策。

此外,根据刚刚政府报告的最新消息,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将提高到100%。

提醒各位以正式文件为准。

3、税前限额扣除(3种)

其中,关于捐赠的特殊情况,请参考下表:

提醒注意,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 文,确认2020年度——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,可暂不考虑社会组织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。

4、贷款损失准备(2种)

5、创投企业特殊优惠(2种)

6、固定资产税前扣除(2种)

7、高新技术企业(1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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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率式减免(2种)

注意:依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)的规定,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,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%以上的企业。

日期为: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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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特殊优惠政策(1种)

截至6月底市场主体达1.61亿户(新数据 新看点)

原标题:截至6月底市场主体达1.61亿户(新数据 新看点)

本报北京8月16日电 (记者林丽鹂)记者16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:截至6月底,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.61亿户,较2021年底增长4.4%。其中企业5038.9万户,增长4.1%,个体工商户10794.1万户,增长4.6%。

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分析,上半年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有力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,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,稳定市场预期,我国市场主体展现出发展韧性强的特点。

一季度全国新设市场主体增长7.5%,4月份受超预期因素影响增速下跌,5月增速恢复至1.4%,6月增速快速回升至19.7%。随着大规模留抵退税等精准帮扶市场主体措施落地见效,市场主体的发展韧性将不断增强。

从分类上看,1—6月,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454万户,同比增长4.3%。其中,新设企业425.9万户,新设个体工商户1021.4万户。据介绍,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推动更多支持政策尽快出台,严查各类违规收费行为,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切实推动政策红利及时、足额传导至市场主体。

从结构上看,上半年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增长较快,增幅明显高于总体水平。1—6月,全国新设“四新经济”(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)企业229.7万户,其中现代农林牧渔业、新型能源企业增速均超30%。

截至6月底,全国登记在册“四新经济”企业2339.8万户,占企业总量比例达46.4%,较2021年底提高0.5个百分点。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的加速发展,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动能。
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22年08月17日 01 版)

现在还能对2020年的个税汇算清缴进行更正申报吗?

现在还能对2020年的个税汇算清缴进行更正申报吗?

解答:

根据《税收征管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: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,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;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,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,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;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。

根据上述规定,纳税人发现自己多缴税款的,可以在税款结算之日起三年内要求税务局退还多缴的税金。2020年度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结算的截止时间是2021年6月30日,因此现在还在《税收征管法》规定的三年之内,是可以依法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。

具体办理:1.先在个税app上看看,2020年度的年度汇算申报是否还能更正申报,如果能更正申报的话,就直接在个税APP上操作;2.如果个税APP上不能操作更正申报,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等,到2020年度个税汇算选择的税务局的办税大厅,找税务人员进行人工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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